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监督做出重要论述,他明确指出,“权力是需要监督的,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异化,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并对党员领导干部强调,“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就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
什么是监督?以水为镜、临水自照是为监,视之以中、察正纠偏是为督。毛主席给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一个答案,是人民监督,这是外部监督。习近平总书记给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是自我革命,这是内部监督。由此可见,监督对于我们党始终保持生机活力来说至关重要。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唯有主动出击、直面问题,才能无愧党和人民的重托。
端正监督姿态。先要“学明白”“想清楚”。正所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理论自觉是行动自觉的前提,理论主动是实践主动的基础。只有认识到监督是纪委监委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的核心要义,发现问题的主动意识和自觉性才会大大增强;反之,如果政绩观存在偏差,认为监督工作“人前不显功、背后得罪人”,既不被领导认可、也不被监督对象理解,自然就没有发现问题的动力。
建立保障机制。监督是双向互动,只有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加强经常性沟通,既缩短物理距离又拉近心理距离,让监督有“力度”又有“温度”,才能让监督对象更好地理解监督、接受监督、配合监督,减少主动发现问题的阻力。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采取的就是聊天式的谈话,而不是正襟危坐的“我问你答”,有时甚至连笔记本都不带,这种平和的方式,让监督对象的态度从以往的敬、畏、拒变成了亲、近、迎,大大优化了监督环境,也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发现问题的积极性。同时监督也离不开组织保障,比如在机制建设方面,登封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方案,将有效经验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解决了统筹协调、职能定位、联动权限、运行机制等问题,搭建了协作配合统一的工作平台,建立了办案工作人才库,让具体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监督执纪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不断推动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制度化规范化。
掌握主动方法。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想要干好监督工作,必须得有“趁手”的工具。只停留于信访举报、查阅文件、听取汇报这“三板斧”,很有可能是问题摆在那里却看不到,或者只看到表面、看不到深层,只看到群众诉求、看不到根子所在。只有掌握主动方法,既充分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监督方法,又推进监督方式迭代升级,才能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从具体操作看,现行法规制度规定了参加民主生活会、专项检查、谈话函询等多种监督方式。实践中,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注重“用深用细”,在监督中见人见事见细节,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比如,采用“四不两直”的监督检查方式,直接到监督单位重大项目的施工现场,与一线负责人深入交流,防止坐在办公室里等线索。又如,在参加民主生活会前,提前对监督联系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及巡视反馈问题等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建立完善问题清单,为监督提供有力支撑,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重要保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健全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杨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