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4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分别对“国之大者”进行了多维度阐述,这使得“国之大者”的内涵越来越清晰,已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资源和基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的过程是参与治国理政的过程,对“国之大者”更要做到烛照洞明、了然于胸,并事事处处体现在实际工作上、具体工作中。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之大者”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把“国之大者”融入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采取“四抓”举措,切实站好监督“前哨”、擦亮监督“探头”,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实监督首责。在主动监督上,聚焦“六项纪律”,针对驻在部门实际和特点研究制定题目,确立监督检查重点,比如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一老一小一青壮”集中整治活动、惠企利企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重点关注监督,由以往“等通知式”被动监督转变为选择性主动监督,腾出更多时间精力搞好实质性的监督检查。在精准监督上,要紧密结合监督单位特点,聚焦突出问题确立切入点,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小切口大纵深,精准发力,提高监督成效。在有效监督上,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跟上处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第二种形态,对发现的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处置,动辄则咎,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成为常态。
二是抓牢“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服务、保障、促进作用,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与监督单位一起抓牢“关键点”,防控“风险点”,提升“效益点”,实施全方位监督。三是加强对监督单位的履职监督,跟进发现廉政风险点,及早制定防控措施,实现“在融入中监督、在监督中促进”。
三是抓好建章立制。围绕关于“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等要求,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指导督促监督单位排查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四是抓硬自身建设。打铁必须自身硬。深入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纪检监察知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切实增强履行监督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持续加强监督单位的相关工作业务知识的学习,对其人员、权力、职能职责等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不断提高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切实加强监督的实效。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只有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才能够厘清工作思路、坚定纪检担当,才能在“知”上下功夫、在“行”上见成效,更好地做可靠“能者”、踏实“行者”,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筑牢纪检监督基础,贡献坚实清正力量。(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朱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