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我父亲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在脑CT中确诊了脑萎缩,但体检的医院离家远,不能在那里治疗。没想到的是,家门口的医院也认这个结果,我们不用再花冤枉钱,还能就近照顾老人,真的很暖心。”近日,登封市民李先生对该市出台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给予高度评价。
检查检验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服务的重要基础。登封市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走访中发现,由于各医院诊疗服务水平、特色科室设置、群众个性化就医需求等方面的影响,群众生病后往往会出现初检医院、诊疗医院存在差异的问题,而由于以往缺乏检查检验结果的沟通协调、结果互认机制,患者往往需要进行多次重复检查,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负担沉重,群众反映强烈。
登封市纪委监委将该问题作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切口,组织卫健、医保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由卫健部门牵头,组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赴省内先进地区进行学习交流、开展调研论证、多方征集意见建议,最终确定医疗机构间首批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清单。8月1日,该市印发《登封市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对互认原则、互认项目、互认范围、互认形式和规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实施方案》明确,全市首批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清单共纳入三大类73项检查项目、四大类58项检验项目,患者凡在河南省临床检验中心质量评价合格的医疗机构开展检查检验的,均可在市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间实行结果互认,不得进行重复检查检验。随后,该市还将根据试点运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工作细则,进一步扩大检查检验互认项目清单覆盖面。
医疗服务事关群众身心健康和家庭福祉,下一步,登封市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监督推动卫生健康部门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持续筑牢群众生命健康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