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推动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现将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登封市唐庄镇雪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攀锋保管群众赔偿款15150元长期未入“三资”账户问题。2014年4月,XX大学(雪沟训练基地)将营区扩建过程中涉及的唐庄镇雪沟村大洼村民组附属物赔偿款15150元交至雪沟村委。后因大洼村民组群众对赔偿款分配未达成一致意见,该款未能分配到位。李攀锋保管该笔赔偿款至2024年5月后才将该款交至唐庄镇人民政府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事务中心。2024年5月,李攀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登封市颍阳镇李庄村村委委员刘攀攀使用集体企业资金冲抵应由本人支付的购车款问题。2021年12月,颍阳镇李庄村村委决定开通中灵山景区观光车服务,包括刘攀攀在内的11户村民自愿购买观光车并纳入村集体企业管理,刘攀攀作为该企业法人负责收费。2022年1月,刘攀攀预收10户村民92万元购车款后,与车商协商,最终每车实收8万元,其多收未退的12万元,8万用于冲抵个人的购车款,其他用于景区停车场ETC设备安装等,至2023年1月,刘攀攀才退还购车村民多余款项。2024年5月,刘攀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辞去李庄村村委委员职务。
登封市告成镇吴家村三组组长冯卫东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将村组集体土地出租给他人问题。2021年3月,冯卫东在征求本组村民代表意见后,将告成镇吴家村三组9.9亩集体土地承包给新登加油站使用,租金每年12000元。此前,冯卫东未将此重大事项提请村“两委”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公示。2024年5月,冯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啃食了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危害党的执政根基,相关责任人员均已受到严肃处理。登封市纪委监委将持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过硬的作风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坚决纠治肆意妄为、冷硬横推、慵懒散拖等妨碍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的“中梗阻”“绊脚石”,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社会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整治工作,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强化民生领域监督管理、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