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洪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明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听取了市委第十二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市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报告,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指出,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标上级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巡察重点更加聚焦,巡察把脉更加精准,反映情况客观深入,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质量明显提升,发挥了巡察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有力彰显了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会议强调,各巡察组要根据领导小组审议意见,精心打磨巡察报告,确保反映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充分。规范做好巡察反馈,既要原汁原味、一针见血指出问题,也要严肃申明整改要求,传导整改压力。巡察干部要认真总结本轮巡察经验做法,不断提升精准发现、分析、报告问题的能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铁军。
会议要求,要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要做实日常监督,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及时约谈、严肃问责。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巡察办要推动未巡先改,提出可行性的巡察建议,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