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登封市纪委监委持续将招投标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列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重点内容,推动党内监督、巡察监督、派驻日常监督等深度融合,紧盯责任落实、风险防控、机制运行,分析规律、找准问题、摸清症结,推动深化系统治理,助力构筑营商环境“新高地”。
明确任务,夯实责任。指导制定了《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集中整治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位,做到责任清、任务明。督促发改、公安、交通、水利等职能部门抓住工作要点,厘清工作思路,加强源头治理,堵塞漏洞,形成“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身上有目标”的良好工作格局。
找准风险点,健全防控体系。梳理近年来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发现该领域廉洁风险岗位较多,从“一把手”到分管领导再到各环节监管负责人、具体办理人,都有不同程度的廉洁风险。登封市纪委监委组织全面梳理工程招标投标项目流程,建立了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包含项目立项到进场交易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办理事项、风险点、具体表现形式、风险等级等,共建立风险点9个,制定防控措施16条,切实将廉政风险防控贯穿于公共资源交易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协作机制,对标前、标中、标后各个阶段存在的廉洁风险点强化监督,综合运用实地调研、专项检查、信息共享等方式,严厉打击“萝卜坑式”招标、“明招暗定式”评标、评标专家“双面人”、签“阴阳合同”等乱象。同时将查办案件贯穿始终,综合施治,着力纠治招投标领域乱象。
精准施策,筑牢监督屏障。坚持从个案深度剖析,找出案件规律特点、违纪违法成因、摸清问题症结。比如,通过对10余个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案件进行剖析,查找出虚假招标、肢解工程规避招标、虚增工程量等案件特点规律,进行深入剖析,制定纠治之策,防止党员干部重蹈覆辙。结合查办案件发现的突出问题,聚焦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建立完善制度15个。督促公共资源交易行业主管部门、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组织召开招标代理机构培训会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场交易培训会议,针对开评标现场管理规定及交易项目场内各个环节常见问题、风险点、违法案例等进行宣传讲解,通过持续性的廉洁教育,让交易主体不断提升守法意识。
下一步,登封市纪委监委将继续聚焦“标前、标中、标后”三个环节督促职能部门继续查漏补缺,针对廉洁风险点完善制度规范,同时深挖典型案例,纵深推进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