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4-05-28 17: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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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现将登封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登封市告成镇袁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杜一超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金,报账员杜会明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23年1月,郑州××公司通过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向告成镇袁窑村村委捐赠20万元。杜一超挪用其中1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银行贷款,1.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杜会明将其中1.83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2024年5月,杜一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其涉案资金1.6万元退回告成镇袁窑村“三资”账户。杜会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案资金1.836万元退回告成镇袁窑村“三资”账户。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玄天庙村二组组长杨玉北未及时上报群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擅自将集体土地租给他人问题。2017年至2023年,杨玉北以二组村民杨××土地未确权为由未上报其耕地补贴面积,致使杨××未能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5年11月至2021年11月,杨玉北擅自决定把二组集体土地租赁给他人用于建坟地。2024年5月,杨玉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登封市大冶镇二级主任科员刘银绪,城管局公用事业科科长张建民、工作人员付洪朝、唐晓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刘银绪协管大冶镇户厕改造工作期间,在村级改厕工作自验完成提交乡镇时,未按要求进行复验;发现部分户厕管道未按要求连接至污水管网,未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张建民、付洪朝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和户厕改造工作期间,对户厕改造工作协调、督导不力,致使部分户厕管道未按要求连接至污水管网。张建民、唐晓博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进行实体验收时,仅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未进行复验即验收签字,导致工程部分项目未达标即完成竣工验收。2024年5月,刘银绪、张建民、付洪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唐晓博受到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表明,在全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不知收敛,顶风违纪,有的挪用、侵吞村集体资金,有的不作为乱作为,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宗旨意识,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任务,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当前,全市上下正在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与党纪学习教育、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机结合起来,下大力气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用好“小切口”、找准突破点,全面推动行业系统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好事,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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