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登封市纪委监委对登封市中岳街道办事处中岳庙居委会原二组组长付建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建光违反群众纪律,在未征得群众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组的征地补偿款用于郑少高速两边绿化带占地支付;在未召开群众代表会的情况下,向中岳文化苑项目二期征地户支付土地补偿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集体资金194194.28元,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付建光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登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付建光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