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登封市监察委关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管教民警安学勇涉嫌受贿犯罪案件已移送审查起诉。这是首例郑州市监察委指定登封市监察委管辖的职务犯罪案件。
经查:被调查人安学勇作为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管教民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在押人员家属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受贿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目前此案已移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学勇简历
安学勇,男,1962年7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010519620718331X,汉族,大专文化,河南省沈丘县人, 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住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98号院307号楼2单元1904室。
1979年1月参加工作,1979年1月至1981年8月在19军56师168团任文书;
1981年8月至1984年7月西安陆军学院学员;
1984年7月至1985年10月在57师169团任排长;
1985年10月至1987年10月在139师416团任干事;
1987年10月至1993年10月任甘肃省军区副连长、指导员;
1993年10月至2009年9月在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工作;
2009年9月至今在郑州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第三看守所工作,一级警员职务,二级警督警衔(副科)。(八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