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洪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明出席会议,郑州市委巡察办指导处朱琳到会指导。
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听取了市委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组织部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市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关于巡察整改工作有关情况报告,以及部分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指出,本轮市委各巡察组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按照巡察工作方案明确的监督重点,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6+4”专项整治和“16+1”民生实事,精准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在政治立场、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方面的问题,坚持边巡边移,巡察震慑力进一步增强。本轮巡察结束后,我市已完成对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及“回头看”任务。
会议强调,要突出政治定位,各巡察组按照领导小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报告,确保巡察报告定性准确、事例具体、归纳清晰。要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整改机制,强化监督问责,提升整改成效。要深化巡后复盘总结,从政治高度分析研判问题,进一步固化好的经验做法,提升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要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台账式推进巡察整改任务,确保巡察反馈问题精准有效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巡察整改全面监督,组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督促问题整改落地。巡察办要做好统筹督促,凝聚监督合力,用足用好巡察成果,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