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委巡察办把握好“五种关系” 巡察工作“亮剑”起航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察委
时间:2018-08-31 11: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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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工作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完善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登封市巡察办把握好五种关系,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一是把握好巡与的关系。巡察组严格按照巡察制度的规矩办事,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职责,做到“四不”,即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处理被巡察单位的具体业务问题;对涉及的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旦发现问题线索,按照类别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其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在此基础上,处理好与被巡察单位的关系一方面取得被巡察单位的重视和支持另一方面又指导和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即行即改,促进和完善工作。

二是把握好点与面的关系。在巡察对象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震慑性既尽可能扩大巡察工作面,又突出巡察重点,正确处理点与面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在方法上,遵循郑州市的市、县两级联动方案,确保以点的突破,带动面上整体推进,形成有力震慑,促使其他单位和部门自觉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三是把握好聚焦与精准的关系。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发现一起,移交相关部门查处一起,以取信于民。对举报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核实了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防止因巡察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导致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失准、失实,让好干部受委屈,影响巡察工作的整体声誉。

  四是把握好发现与整改的关系。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将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倾向性问题,分别移交纪委、组织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及时督办。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情况,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及时将整改情况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适时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人。

  五是把握好时效与长效的关系。发挥长效建设的作用,即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抓早抓小,又建立整改督办的机制,采取巡视“回头看”、杀“回马枪”等有效形式,督促被巡察单位倒逼改革、建章立制。用制度解决多发易发问题,用机制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使巡察工作管长远、见长效、使长劲。(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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