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登封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4-11-27 11: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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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河南省纪委监委和郑州市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登封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登封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屈振伟帮助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结算工程款等,收好处费问题。2010年4月至2023年1月,屈振伟利用担任登封建投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建投借款延期偿还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共计764万余元。屈振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9月,屈振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管科工作人员毛根意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收受财物问题。2019年,建筑施工方张某在反映欠薪问题时结识市住建局负责农民工欠薪信访工作的毛根意。2020年,毛根意征得张某同意后将追回工资挪作私用。后张某多次索要无果。2023年,张某送毛根意一条香烟以求还钱,毛根意收下仍未归还,直至市纪委核查才归还。2024年10月,毛根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收缴市财政。

登封市大冶镇冶南社区党员景海岳侵占集体财产问题。2019年5月,景海岳收到大冶镇冶南村一组集体收入8300元后,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下账时少报金额的手段,私自截留3300元据为己有。直至2024年7月,景海岳才将3300元退回大冶镇三资账户。2024年11月,景海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有的大肆插手项目收受好处费,有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拒不归还,有的侵占集体资产谋取私利,这些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树牢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以民心导向为工作导向。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持续抓紧抓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治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落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认真排查整改,坚持系统施治,切实解决行业性、系统性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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