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中国古今监察制度历史,根据四川省荣县农民漫画家创作的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沿革图和中纪委监察法图解整理而成。
春秋战国:职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官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魏国的李悝编著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法典—《法经》。
秦:在中央设立御史大夫,御史府为其官署;皇帝派御史常驻郡县,称“监御史”。
汉:设御史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专门的监察机构。汉武帝时期将天下分为十三部监察区,由刺史代表皇帝对地方实行监察。
魏晋:御史台成为由皇帝领导的独立的监察机构,言谏监督得到发展。
隋:中央的监察机构仍为御史台,监察御史专执掌外出巡察。
唐:将御史台分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形成了监察机构和谏议组织两个系统。
宋:把监察官和言谏官合二为一,广泛推行弹劾制度,允许台谏官“风闻奏事”。
元:全国分为22道监察区,各设肃政廉访使常驻地方,监察各道所属地方官吏。
明:将御史台改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对六部官员督察,向皇帝进行规谏。
清:沿袭明代,仍设督察院,以都御史为主事官。雍正年间,将六科给事中并入督察院,实现监察权的统一。
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历史沿革:1927年4月27日在武汉召开的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2017年底-2018年2月底,全国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完成组建;2018年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杨晓渡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进行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