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二七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大机关开展了巡察。2021年1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高度重视,召开支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研究部署和问题。并按照区委巡察工作要求,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5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分解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3月19日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在落实整改方面主要有以下项措施:一是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各工委(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工委(科室),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三是建立了整改台账,并细化为45项整改措施,采取对账销号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四是不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干部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五是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健全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把巡察往深里抓实里做,确保各项巡察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六是紧扣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对容易反弹的问题实行常态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将继续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果断的措施,持续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