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纪通〔2021〕4号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街道(园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现将我区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区粮食局十八里河粮油管理所主任赵国华滥发津贴、补贴问题。2019年2月,十八里河粮油所主任赵国华与副主任张某某、会计杨某某未经主管单位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且无发放依据的情况下,口头商议发放津补贴事宜。最终,经赵国华决定,以相应标准向全体职工发放取暖费、收购补助等津贴、补贴。经查,该所于2019年7月发放收购补助;2019年8月发放仓库熏蒸补助;2019年12月发放取暖费;2019年7月和2020年6月两次发放降温费,上述四项违规发放费用共计140700元。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1日,十八里河粮油所违规向全体职工发放的上述费用136700元。连同其他违法行为,2021年8月20日,赵国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区各单位党组织及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自律,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节点”就是“考点”,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全区各单位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确保令行禁止。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土特产、现金、微信红包、电子充值券等礼品礼金;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高消费娱乐、住宿等;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走亲访友、游玩等活动;严禁借节日慰问、加班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组织名义通知、操办应由个人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快查严处,在全区上下形成纠治“四风”的浓厚氛围,不断净化节日风气。
中共管城回族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