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纪委监委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来源:zzgcjjjc
时间:2020-11-11 17: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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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纪委监委和各室的印章,要由专人负责管理,并严格遵守管理使用规定。

二、用印章时必须对公文、介绍信的种类、内容、格式、份数、发出日期、签发权限、发送对象核对无误。

三、凡以纪委监委名义发出的文件、信函、报告和有关材料,须经委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盖章。以各室名义发出的信函和有关材料,由各室负责人签发后,盖本室印章。

四、因公外出联系工作的介绍信,经委领导审核后盖章,并要保留存根备查。

五、使用纪委监委印章,一律在办公室内,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带出机关或单位以外使用。确需带出机关或单位以外使用的,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六、凡使用纪委监委印章的,均须登记。

七、除纪委监委印章外,其他各室的印章一般只限于全纪检监察系统业务范围内使用,不得作为它用。如出现问题,根据情况轻重追究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准用印章:

1、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的;

2、字迹不清楚的;

3、不符合格式要求的;

4、审批手续不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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