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委组织机构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委,设立18个内设机构和1个隶属事业单位。其中18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八纪检监察室、综合事务管理室;1个隶属事业单位:信息技术保障中心。
区纪委监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有关综合业务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核文、备案审查、编纂;负责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法立规建议;起草、修改、清理纪检监察有关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财政部门负责派驻机构工作经费的审核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等。
(二)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区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派出机构、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以案促改工作等。
(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党群工作(参照区直机关工委工作职能);领导机关纪委工作,负责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直属单位、派驻机构以及区委巡察机构科级(不含)以下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等。
(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区纪委监委机关区管干部各部门、直属单位的全体干部,区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派出机构全体干部,街道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六)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综合分析全区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七)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派出机构、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报送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受理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对转送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或派出机构和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理的检举控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交办、督办等。
(八)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建议;负责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统筹建立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协调办理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承担全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区管干部及其他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承担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九)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区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区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十)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八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所联系单位(地方)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办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方)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地方)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十一)综合事务管理室。组织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网络宣传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网站内容策划、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向上级报送全区网络宣传工作信息;组织指导全区反腐倡廉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反腐倡廉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制作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纪委监委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
(一)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委办公室(区档案局、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委机要保密局、区国家保密局、区密码管理局)
2.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3.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4.区委党校
5.区档案馆
(二)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人大机关
2.区委宣传部(区新闻出版局、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区总工会
4.共青团管城回族区委员会机关
5.区信访局
6.区司法局
(三)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政府办公室
2.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3.区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4.区人防办
5.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
(四)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政协管城回族区委员会机关
2.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3.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4.区工商业联合会
5.区妇女联合会
(五)区纪委监委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区委老干部局
3.区医疗保障局
(六)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财政局
2.区审计局
(七)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教育局
2.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八)区纪委监委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区统计局
3.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区商务局
(九)区纪委监委驻区农委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农委(区扶贫办)
2.区科学技术局
3.区科协
(十)区纪委监委驻区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2.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3.区城市有机更新中心
(十一)区纪委监委驻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分局
3.区属国有企业(建中集团)
(十二)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民政局
2.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4.区残疾人联合会
5.区红十字会
(十三)区纪委监委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3.区应急管理局
(十四)区纪委监委驻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
1.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商都新区管委会(管城回族区商都文化特色商业区管委会)
3.区商都物流园区管委会(区商都物流园区市场管理中心)
4.区潮湖管理委员会
(十五)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
管城区人民法院
(十六)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
管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