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管城区纪委监委
时间:2025-05-19 14: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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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管城区纪委监委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任务,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为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开展,持续强化严的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党组成员、局长付德坤不正确履职,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问题。付德坤在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管城分局任职期间,未正确履职,在对陇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费用审核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未发现该中心存在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问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025年2月,付德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管城回族区青山路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韩志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等问题。2019年8月至2022年5月,韩志勇办公室面积32.08平方米,均用于其个人日常办公。2022年5月,韩志勇将该房间改造为2间独立办公室,11.73平方米的办公室由其个人使用,12.68平方米的办公室挂牌为“名师工作室”,但实为韩志勇个人使用。韩志勇在学校食堂承包未履行招投标手续、未到其他餐饮公司考察、询价的情况下,代表青山路小学与借用新郑市国基庄园有限公司资质的吴签订校园餐厅承包合同,由吴负责学校食堂经营2022年10月,吴成立郑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继续承包经营青山路小学食堂后为应付检查,韩志勇授意制作虚假投标书等文件。2025年5月,韩志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站马屯社区党员李钢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问题。2013年,李钢将其站马屯村南、中州大道西30平方米自留地出租用于建设通信基站,2016年3月,因该地块被政府租用,李钢丧失该地块使用收益权,但李钢仍私自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续签该通信站址租赁合同,并于2017年6月至2024年11月连续领取租金共计13.75万元。2025年2月,李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南曹街道大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洪彦擅自改变乡村振兴资金使用问题。2023年7月,南曹街道大湖村惠民养老项目经大湖村“四议两公开”程序决定,并报上级部门审批通过,2023年10月,张洪彦擅自改变项目规划并开工建设,2024年4月,工程完工后未按申报方案采取农村集体经济自营管理模式运营,致房屋长期闲置2025年3月,张洪彦个人决定将部分房屋出租给河南阳瑞家具有限公司作为仓库使用。2025年5月,张洪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基层权力运行中的监管漏洞和作风顽疾,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稳政治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绩实效坚决打赢集中整治攻坚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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