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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佛办事处老俩河村第一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张海燕被开除党籍
来源:高新区纪工委
时间:2020-11-13 18: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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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郑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石佛办事处老俩河村第一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张海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审查,张海燕作为中共党员,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责令退还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佛办事处老俩河村村民委员会人民币33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郑州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海燕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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