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提升工程项目进度和质量,保证风清气正的工程项目环境,2018年以来,鲁庄镇创新实施廉政风险谈话制度,及时对项目工程负责人约谈,保障了工程项目“干净清白”,促使民生工程顺利落地。
针对在项目招投标、施工建设等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由该镇纪委对项目涉及相关人员进行廉政风险谈话,打好防腐“预防针”。在项目招标前,召开工程项目廉政风险谈话会,约谈相关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项目所在行政村的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风险谈话提醒书,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工程,强拦工程,向施工方以授意、暗示等方式提出要求,影响工程正常开展;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在工程实施中向施工方收取费用或者变相收受他人财物等;高标一流,提升质量,保证各个项目按时、高质、按量完成,杜绝“偷工减料”、“表里不一”的情况出现。在项目招标后,约谈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求项目施工单位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中标后不能因后期原材料上涨导致成本升高提出无理要求,拖延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工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守从业底线,不在工程实施中向村支书、村委主任等与工程相关人员进行行贿行为。在项目施工前,约谈项目监理单位,要求项目监理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法律和政策的要求和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工作,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工程数量和价值,对工程质量、进度等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及时进行制止并上报建设单位。
据统计,2018年鲁庄镇纪委对涉及项目工程的村进行廉政风险提醒95人次,其中涉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项目12人次,涉及美丽乡村建设廉政提醒20人次,涉及补充耕地廉政提醒30人次,涉及村组道路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提醒33人次。自实施工程项目廉政风险谈话制度以来,该镇未发现一起项目工程违规违纪现象,杜绝了工程干完,干部“倒下”现象发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