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峪沟镇薛庄村原村委主任李现伟受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问题。李现伟在担任大峪沟镇薛庄村村委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辖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于2017年1月至2019年2月期间,非法收受感谢费共计85万元;2018年9月,辖区企业为申请复工、修建运输道路等事项给李现伟30万元,由其到相关部门协调关系,李现伟未能将该款送出,将该款据为己有;为与李现伟维持关系、得到其帮助、支持,辖区企业每月以工资名义向李现伟发放共计37.7万元,送给李现伟洗浴会所消费卡共计7万元,李现伟还收受企业所送股份共获取分红收益823.003763万元。2020年7月,李现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上交市财政,2020年12月,李现伟被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市人民法院员额法官路中宪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9年1月,路中宪在审理原告巩义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收受原告诉讼代理人现金2000元,为尽快审结该案提供帮助;2018年11月,路中宪对其承办的原告张某某与被告焦某某、郑州某实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后,收受原告诉讼代理人感谢费现金2000元;2018年10月,路中宪在审理原告化某某与被告白某某、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收受原告诉讼代理人现金3000元,为尽快审结该案提供帮助。2019年7月,路中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降级处分,违纪资金上交市财政。
市科工信局非煤矿办小关计量服务站原站长张继红(政府购岗人员)违规收费问题。张继红在小关计量站任职期间,于2020年5月至2020年9月违规收取过站货车司机办理凭证卡费用每车每次10元,共计5550元。2021年2月,市科工信局与张继红解除聘用合同,违规收取的费用上交市财政。
涉村镇桑树沟村村民翟治权等人非法阻工问题。2019年11月至12月,翟治权等人多次到桑树沟水库除险加固工地阻挡施工,迫使工程承建人曹某支付10万元人民币,其中翟治权分得6万元,案发后,翟治权等人退回赃款。翟治权身为中共党员,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20年12月,翟治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