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日常联络工作制度
来源:巩义市监察委员会
时间:2020-10-13 0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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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市监委特约监察员日常联络工作,及时解决特约监察员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协调的问题,进一步高质量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特制定市监委特约监察员日常联络工作制度。

一、基本原则 特约监察员日常联络工作要坚持全覆盖、重实效的原则,由联络员按照市监委特约监察员年度工作要点安排的具体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灵活机动安排日常联络工作。

二、工作机制成立市监委特约监察员日常联络工作组,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采取1名班子成员、1个部门和1名联络员固定联络若干名特约监察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的督促跟进、统筹协调。建立特约监察员专业协作组,根据专业背景、人员身份、工作特长等因素,将特约监察员分为党建与社会治理、经济与社会发展、民生事务、民主监督专业协作组,明确各组工作方向,根据机关日常监督责任分工实际,明确四个部门联系分包四个专业协作组,协同做好相关专项工作。

三、具体任务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走访特约监察员,在督导、检查、调研工作中主动征求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每半年至少走访1次;联络员每季度至少与负责联络的每位特约监察员主动联系1次;分包协作组部门至少每季度联合开展一次专项活动。工作任务包括:

1.主动听取、及时收集特约监察员对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2.根据委机关统一安排,联络特约监察员参加有关会议、活动或重要专项工作;

3.加强与特约监察员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的沟通,了解特约监察员思想、工作情况,反馈其履职情况,听取有关人员对特约监察员的意见建议;

4.实行双向选择,机关相关部门明确每季度拟开展重点工作,形成计划清单反馈至特约监察员,供其自主选择。同时,及时收集特约监察员日程安排,适时邀请特约监察员参与专项活动;

5.协助特约监察员办理履职支出报销等保障事宜;

6.结合联络实际,提出改进特约监察员工作的意见建议;

7.办理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办理反馈联络员对沟通联络中特约监察员提出的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或者反映的情况、问题,交办公室统一接收、登记编号、分办督办。

办公室接收登记后应当及时提出分办建议,根据委领导签批意见移送委相关部门或有关单位办理。涉及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应当及时移交信访室或干部监督室按相关规定办理。

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办理情况,由办公室通过适当方式向特约监察员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责任要求 各联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把做好特约监察员日常联络工作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不断提高联络主动性、增强工作创造性,创新联络形式、提高联络实效,切实把特约监察员日常联络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六、工作纪律 联络员要树牢廉洁意识,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特约监察员监督,不得借日常联络便利向特约监察员提出工作之外的要求,不得给特约监察员增加职责任务以外的负担。

  七、其    他 本制度由市监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部门在沟通联络、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认为需要改进的地方,及时反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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