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纪委监委关于做好“五一”、端午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巩义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3-04-28 18: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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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持续纠“四风”树新风,锲而不舍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从严抓好正风肃纪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局起步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抓作风建设的历史自觉和政治担当,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问题,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助力护航。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对节日正风肃纪工作及时作出部署,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从严教育监督管理,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坚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要求落到实处。通过组织学习典型案件通报、开展节前警示谈话,发送廉洁微信提醒等多种方式,对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尤其是财物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重要岗位负责人发信号、提要求、强监督。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的监督;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动了解、及时发现分管领域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二、严明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十个严禁”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懂规矩、守纪律,严作风、扬正气,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主动成为文明节俭的引领者、示范者、弘扬者。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二是严禁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桌餐”隐蔽聚会或旅游安排等活动;三是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四是严禁公款旅游,以培训、考察、招商的名义或“吃空函”等形式变相公款旅游;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六是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插手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七是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八是严禁使用公款搞联谊宴请,违规组织或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九是严禁在八小时以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搞封建迷信活动或赌博、酒驾醉驾,追求低级趣味;十是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擅自离岗脱岗,违规饮酒等。 

三、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四风”反弹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纠治“四风”情况作为检验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尺,紧扣公款公权、紧盯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现象,以斗争精神持之以恒抓作风、反“四风”,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有效防治不正之风,发现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坚持快查快办,一律从严处理,让铁纪“长牙”、发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大力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树牢“纪检监察机关也是干部之家”理念,鼓励担当作为、严查诬告陷害、勇于容错纠错、及时澄清正名、深化回访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和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坚守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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