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明节即将到来,为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推动全区各单位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明确以下几项要求:
(一)要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结合起来,一体部署、一体落实。积极督促协助所在(监督)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要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强化慎终如始意识,持续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努力防范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要督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措施。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守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对所在(监督)单位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四风”工作,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
(二)要强化清明期间疫情防控监督。要深刻认识国内外疫情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高度警惕清明期间的疫情反弹风险,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强化对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部署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决不能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要督促民政等部门深入研判我区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形势任务,准确评估祭扫带来的人员流动、聚集风险,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各项工作,确保有序做好清明祭扫管理服务。要协助党委(党组)引导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发挥示范效应、带头作用,选择非实地祭扫、分时错峰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多种方式,倡导绿色、文明、环保的祭扫新风尚。要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的监督,抓早抓小,抓实抓细,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等问题,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出现疫情反弹。
(三)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紧盯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期间接受基层单位、他人安排的宴请、住宿;要密切关注监督单位租赁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督促监督单位将节日期间非执行公务的租赁车辆落实封存措施;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允许以“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钱不多”“事不大”等为由搞网开一面、迁就照顾。
(四)要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实行清明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表见附件)。请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及时受理、科学处置清明节期间的“四风”问题举报。对监督领域发生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和负面网络舆情要第一时间报区纪委监委(径报党风政风监督室)。
中共惠济区纪委
2020年4月1日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清明假期值班安排
2020年4月4日:刘玉坤(13603862072),丁梓洋(15138681470);
2020年4月5日:刘玉坤(13603862072),庄 崴(15038060202);
2020年4月6日:刘玉坤(13603862072),李冬雪(13676972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