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迎宾路街道人大政协工委主任王建岭利用操办婚礼借机敛财及收受礼品问题
2016年5月,王建岭利用结婚之机,以短信形式通知迎宾路街道辖区多名村干部,婚礼当天违规收受礼金1.1万元。2017年、2018年春节期间,王建岭多次收受辖区村干部及项目企业负责人以春节拜年和感谢工作支持为名所送的丹尼斯购物卡4张共计1.7万元、飞天茅台酒4箱。王建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15日,惠济区纪委给予王建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区市政管理中心垃圾收集清运公司原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虎新义利用职务之便套取环卫作业车辆加油款问题
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虎新义在担任区市政管理中心垃圾收集清运公司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环卫车辆加油款预存申报等工作便利,在每月申请加油预存款时虚增金额,后将当月虚增的金额在定点加油站换取烟酒等物品,共计套取物品金额14.3万元,套取的物品和变卖的款项用于和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吃喝及加班消费。2018年11月6日,惠济区监察委给予虎新义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区市政管理中心副主任张玉兴作为垃圾收集清运公司分管领导,不认真履行审批和管理职责,对上报的加油申请预算表不认真审核把关,对虎新义疏于管理,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11月6日,惠济区监察委给予张玉兴记过处分。
上述2起典型问题均发生在2016年以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有的人借喜庆事宜和传统节日收金敛财、坦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既违反了廉洁纪律,又破坏了“亲”“清”的政商关系;有的人利用职务便利,肆意套取公款,造成公共财产损失。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已有6年多时间,纠正“四风”也是常讲常抓常提醒,但王建岭、虎新义2人仍然将纪律要求当耳旁风,不敬畏、不在乎,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心存侥幸,明知故犯,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二人所受的处理是其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为镜鉴,严守纪律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党性观念,加强自身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2019年春节将至,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送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及物品、大办婚丧喜庆等“四风”问题易发,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节前廉洁教育,对监督单位主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食堂的负责同志和具体责任人开展精准约谈,紧盯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加强常态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一律严查快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