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是党章对党员提出的具体要求,但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漠视群众知情权,不按规定公开各项事务,这种行为有悖于基层民主建设,侵害了群众的民主权利,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长兴路街道南阳寨村党支部书记张林违反群众纪律,侵犯群众知情权。2019年1月,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南阳寨村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了2018年以后向本村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及标准事项,南阳寨村共计向村两委成员发放补贴人民币43.2万元,但未按规定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未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开,侵犯群众知情权。张林作为南阳寨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9月6日,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上述典型案例,违反群众纪律,未按规定研究、公开本村享受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事项,侵犯群众知情权。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做到敬畏法纪、遵守法纪,廉洁履职。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只有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原汁原味地收集听取民意,才能发现真问题,深入了解哪些工作还有更大的提升空间、哪些工作的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改进,真正从群众声音中听出为政得失、取到为政“真经”,唯有如此,服务群众才能够更加有的放矢,切实把服务群众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从严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