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升区纪检监察机关文明程度和纪检监察干部文明素养,根据建设文明单位相关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建设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文明型、廉洁型的模范机关,为推动惠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原则。坚持两手抓、两促进,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抓创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互为支撑、协调发展。
坚持从严从实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参照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测评体系,抓实抓牢每个环节和步骤,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定期总结、查找不足,正视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主力军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汇聚起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磅礴力量。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区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党支部集中学习制度,持续用好“学习强国”平台,让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坚定“四个自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和“清风惠济”微信、微博客户端等阵地建设和管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牵头单位:宣传部,机关党委,电教中心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2.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政治本色和前进动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
牵头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3.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党支部条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深化普及宣传。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在贯穿融合、落细落小上下功夫,加大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工作力度,推动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5.注重实践养成。利用清明节、“七一”“八一”等重大纪念活动和重要传统节庆开展爱国主义活动,广泛传播爱国主义精神,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进一步培养干部职工的爱国情感和民族精神。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文明执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系列文明活动,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6.推动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准则,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用语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守则等。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三)持续推进思想道德建设
7.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持续开展“先进部(室)”“文明标兵”评选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形成讲文明、重道德、促和谐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8.弘扬传承优秀家风。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文明家庭先进事迹。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弘扬传承优秀家风。开展“家庭助廉”等系列活动,倡导干部职工家属廉洁齐家、做好良好家风的表率。
牵头单位:组织部,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9.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和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四)持续加强服务型单位建设
10.开展职业规范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文明部(室)、中心,文明个人创建活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能力素质。
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11.完善服务制度机制。健全机关和信访窗口优质服务制度规范和服务承诺,推动优质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信访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五)深入开展诚信守法行动
12.加强诚信建设。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河南省文明单位诚信公约》,培育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建立委机关各部(室)、中心和干部职工个人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开展诚信守法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干部职工诚信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诚信监督,推动形成不愿失信、不能失信、不敢失信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电教中心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13.加强法治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养,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牵头单位:调研法规室、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六)深入开展文明风尚行动
14.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15.开展文明礼仪养成活动。定期举办文明礼仪讲堂,以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上网、文明观赛(观演)等为重点,普及文明礼仪规范,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16.培育网络传播文明。完善职工文明上网制度和规范要求,健全网络文明传播志愿小组,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定期发布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正能量信息;加强“文明上网”宣传教育,强化网站管理责任,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
牵头单位:宣传部,电教中心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17.倡导绿色生活。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行为,加强勤俭节约教育,树立绿色办公理念,倡导无纸化办公、双面用纸;强化节水意识,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注重节约用电,人走灯灭,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建设节约型单位。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七)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18.健全队伍。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单位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干部职工总数的比例≥60%,在职党员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在职党员总数的比例≥90%。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19.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做好登记注册、服务记录、关系转接、兑换服务、褒奖激励等工作。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机关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20.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开展疫情防控、“清洁家园”、文明交通、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八)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权益
21.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会等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工会当好民主管理的推进者、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22.丰富文化生活。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内涵。以“全民健身”“全民阅读”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运动健身、绘画摄影、娱乐竞技、才艺展示等有益身心、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进一步活跃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23.注重人文关怀。搭建沟通平台,开展“家访”活动,畅通反馈渠道,在工作、学习、生活、健康等方面给予干部职工人文关怀。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九)完善工作机制
24.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充实精神文明建设专职工作人员,切实保障精神文明建设专项经费。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25.领导班子重视。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率先垂范、督促指导作用,每年不少于2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以上全员参与的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26.建立常态机制。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年度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常态化工作措施和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上级文明委下达的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十)营造浓厚氛围
27.加强核心价值观宣传。用电子显示屏、文化墙、门户网站和“清风惠济”公众号等广泛宣传展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办公室,宣传部,电教中心
责任单位:各部(室),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28.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
牵头单位:宣传部,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29.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采取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创建工作内容,展示各类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图片和有关情况;打造体现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体现职业规范、职业精神、职业文化的文化墙;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普遍参与创建工作,持续提升创建工作满意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宣传部,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十一)开展优质服务
30.积极开展便民服务。健全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公开服务承诺,干部职工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设立服务规范、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承诺或办事指南。
牵头单位:办公室,信访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31.树立良好员工风貌。干部职工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拖、卡”等突出问题。
牵头部门:办公室,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十二)营造良好内外环境
32.保持机关整洁有序。经常性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推行垃圾分类,保持机关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乱写乱画、乱摆乱放、乱搭乱建,管理精细,秩序井然。机关工作人员衣着得体,在办公区域内不大声喧哗;公共区域内严禁吸烟。
牵头部门: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33.组织开展文体活动。不断丰富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加强日常管理使用,经常性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牵头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区委巡察办
34.营造优美机关环境。办公场所布局合理,各类设施完好、功能齐全、使用方便;绿化良好、内外环境美观宜人。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部(室)、中心,机关党委,区委巡察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需要,成立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组长,纪委常委、巡察办主任为副组长,各有关部(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区纪委监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二)严格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任务、扎实抓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强化机制保障,推动有效经验做法常态化、制度化,确保精神文化建设工作经常性、连续性、不间断地开展。坚持统筹兼顾,把精文明建设工作与服务中心工作、与推进机关全面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