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潮河办事处康桥社区党支部原书记赵鹏违规指定施工单位问题。2021年4月,在环境综合整治期间,赵鹏作为时任潮河办事处康桥社区党支部书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政府采购程序,让其朋友李某佳承接垃圾清运工程。2024年6月23日,赵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潮河办事处康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旭日违规指定施工单位问题。2022年2月至5月,潮河办事处康桥社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工作,康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李旭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政府采购程序指定垃圾清运公司。2024年6月23日,李旭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都是发生在社区集体“三资”领域的“微腐败”,此类问题在我区其他办事处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反映出部分基层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弱化、纪法意识淡薄。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纪法意识,模范遵纪守法,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事,严守纪律红线。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位、责任压实到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大力度、更严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从严惩治,集中解决一批顽瘴痼疾,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更加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