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我们集中学习月的专题是案件质量,怎样办理高质量案件,是摆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我认为案件的核心是证据,证据扎实充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闭环,那么这个案件的质量就有了基本的保证。
今天下午我们集中学习了孙宏斌主任的讲义《审查调查中的证据审核工作》,孙主任从证据审核工作的基本情况、证据审核工作的经验做法、证据审核把关中常见问题三个方面,论述了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证据审核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并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为我们介绍了提取规范证据地做法,今天的讲课我受益匪浅,也使我对以后的案件办理工作有了新的启发。
一是抓住案件核心的“点”。承办一个案件,首先要对案件的核心有一个基本的把握,反映人的核心诉求是什么?这个案件的主要矛盾是什么?突破口在哪里?经过综合分析研判,牢牢抓住案件核心的“点”,才能准确将案件定性,以“点”为突破口展开核实工作。
二是延伸证据链条的“线”。锁定问题后,怎样能把事实的脉络查清楚,那就需要审查调查人员按程序规范提取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将客观真实有效的证据材料串成“线”,形成证据闭环,佐证案件事实。《监察法》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时,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因此,我们在审查调查取证时,要尽量延伸证据链条的“线”,每一个案件事实都要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支撑。
三是把握整体案件的“面”。适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复盘,对已有的证据、事实进行分析、归纳,有助于全面整体把握案件事实的“面”。证据就像是案件的“骨骼”,能撑起整件案件的脉络,事实就像是案件的“血肉”,能清晰地展现案件的全貌。在办案的过程中不断回头、查漏补缺,才能清晰准确地把握案件的“面”。
(驻区检察院纪检组 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