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赋予权力。一是赋予处理村级事务的调查权。赋予村监委会成员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物问题进行质询的权力,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并责令有关人员作出说明。二是赋予推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的建议权。村监委会成员根据在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在上报街道纪工委的同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街道纪工委要及时受理,认真研判,积极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确保村监委会的“建议权”掷地有声。三是赋予参与村级重大事务的参与权。村监委会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主持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二、凝聚合力。一是资源整合。将村党组织纪检委员、社区网格群众督导组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相关的监督职责、监督对象、监督事项等进行整合,明确分工,相互补充,建立监督事项清单,提升收集村情民意、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二是村域融合。打破村域阻隔,以街道为单位组建村级监督力量资源库,根据各村存在的突出问题或开展的临时重大事项,由街道纪工委统一调配,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推动监督效能最大化。三是流程耦合。建立“村务监督+纪检监督”模式,实现村务监督、联合研判、处置反馈闭环运转。村监委会定期向街道纪工委报告工作,并根据临时重大事项进行专项报告,共同分析研判村级廉政风险隐患,建立风险台账,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并根据风险隐患点进行重点监督,实现问题线索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
三、提升能力。一是加强廉政教育,提升自律能力。将廉政教育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每日必修课,建立廉政教育“日打卡、月反省”制度,每日进行一次警示教育,每月最后一天作为廉政自省日,利用集中学习、座谈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自省笔记等形式,增强廉政教育的渗透力、震撼力、感染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建立村监委会成员“两级培训”制度,由街道纪工委每月进行集中培训,区纪委监委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培训或根据各街道实际委托街道纪工委进行培训,提高村监委会成员的履职能力。三是强化群众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因村务监督工作的特殊性,金水区将是否密切联系群众作为评判村监委会成员履职尽责的首要标准,由街道纪工委牵头,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网络投票等形式由群众对村监委会成员进行月评议、年考核,确保村监委会真正倾听民情民意、真正代表民情民意。(乔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