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5日下午,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召开十一届区委第十五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区机关大楼一楼东厅召开。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主任,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常务副职,金水科教园区、区创意产业园区、区科技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或办公室分管领导,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区滨水产业带、区金达公司主要负责人;大石桥街道党工委书记,区城管局、区楼宇办、区采购中心党组书记,区保障办主要负责人,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以上各单位巡察联络负责人;各街道纪工委书记,区直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副职;区纪委信访室,案管室,第一、五、六、九纪检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派驻发改统计局、派驻财政局、派驻住建局、派驻城管局、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干部监督室负责人; 区网信办、意识形态科负责人;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