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察局把案件质量、信访稳定作为纪检工作的生命线,今年来在全市实行“签订初核案件了结承诺书”,进一步强化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纪律意识,规范了办案流程,达到了提高案件质量,维护一方稳定、长治久安的目的,使新密市纪检监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初核案件了结承诺书”的含义及出台背景
“初核案件了结承诺书”就是谁办理的案件,谁对此案件质量负责,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要求,对线索反映的问题查清查透。之后出现调查组成员在本案办理工程中有过失过错造成较大影响的,调查组愿承担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签订承诺书后一式两份,一份随入案卷,一份由信访室备案留存。
“初核案件了结承诺书”的前身是“科室主任及主办人负责制”,即案件办理科室主任及主办人对所办理的案件负任。但是,往年部分案件办理结束后,由于各种原因,上访人仍然重复访,甚至缠访、闹访,不能案结事了。为了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责任意识,维护一方稳定,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经新密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研究,最终出台了“初核案件了结承诺书”。
二、“初核案件了结承诺书”的积极意义
强化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纪律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谁办理的案件对谁终身连带责任追究的指导思想,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纪律意识,办案人员真正负起责任,有效地消除了执纪不严不公、违法执纪行为,杜绝了错案、假案、隐案发生,对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有利于罢访息诉,达到一方稳定、长治久安的效果。
三、“初核案件了结承诺书”取得的成绩
2016年1至4月份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实施“初核案件了结承诺书”以来,未出现一起重复访,越级访现象,案件初核了结后上访人、群众代表满意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