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为进一步落实市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工作精神,始终以“依纪依法办案零违纪、安全文明办案零事故”为宗旨,时刻绷紧安全弦,不断强化办案安全措施,实现查办案件“双零”目标。
建立健全办案安全管理责任制。调查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案人员负直接责任。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制,认真落实“分级负责、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
严格管理案件线索。办案人员通过各种途径掌握和受理的案件线索,要及时报告组长及分管领导直至主要领导,按照相关规定集中统一管理。
严格履行办案程序。严格初核、立案报批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需报市委常委会研究批准的,应及时呈报审批。
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办案“十不准”规定,建立健全办案人员工作制度,制定有效措施,切实保障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