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日前,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从三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抓实学习教育。要求驻在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规,坚持从严从实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提高公安队伍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压实整治责任。要求市公安局围绕清理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尤其是针对已查询出的党员干部名单,要求驻在单位迅速开展清理整顿,按照规定时限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变更、辞职等相关手续的证实材料,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彻底,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强化监督检查。要求驻在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防止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在私营企业兼职反弹回潮,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依然存在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