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聚焦突出问题,紧盯驻在部门重点警种、重点岗位、重要职位,确保风清气正过清明。
积极协助市公安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市公安局全体民辅警近2000人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和市纪委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要求广大民辅警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营造廉洁、从严氛围。
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作用。紧盯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部门,督促负责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做好假期值班工作,对群众和媒体回访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决防止和克服“疲劳综合症”。清明节期间,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安局监察室、督察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纠正“四风”为重点,聚焦“八个严禁”,对市公安局各二级机构值班备勤、工作纪律、警风警纪等开展监督检查。节日期间联合检查组共检查单位16家,发现问题6个,当场整改6个。通过检查促使驻在单位廉政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杜绝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确保了清明节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