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打铁必须自身硬”精神要求,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紧扣主责主业、突出履职尽责,制定实施案件审理业务学习制度,提出“三结合”的学习要求,以进一步强化学纪明纪、提升履职能力。
结合各单位典型案例学。纪检组坚持问题导向,迅速搜集近年来驻在单位被市纪委处理的典型案件和各单位办结的违法违纪案件,并挑选个别典型案件进行逐一学习、剖析,重点掌握各单位重要风险岗位以及学习各类案件典型问题,严把各类案件质量关口。
结合纪委系统内部案例通报学。坚持求真务实,结合以案促改工作系统内典型案例的通报,特别是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的案例通报等进行学习研讨,深刻体会上级纪委释放的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重点学习定性量纪实务、以及纪言纪语在审理文书中的运用,着力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其相互转化。
结合案件审理业务资料学。坚持条规引领,抓紧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纪委业务处室“释疑答问”专栏文稿、省纪委制定的《暂行办法》及多项相关配套制度,在归口审理违反党规党纪案件过程中,严格规范落实新“二十四字”的基本要求。
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明确每周学习案件审理业务时间不低于三个小时,全组人员持续进行自主学习,并按要求做好个人学习笔记,总结、归纳疑难问题,力求学懂弄通,以进一步凸显学习成效、促进学思践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