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为确保监督到位、取得实效,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早提醒。通过发送《工作建议书》、廉政提醒信息等方式,在重要时间节点重申工作纪律,要求各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把好廉政关,过好廉政节。
主 动参与。通过列席所监督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有关会议、参与“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形式,直接监督了解其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沟通交流。通过征求所监督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坚持与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事下、事前沟通,争取工作的主动权,增强他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
协调服务。认真了解和掌握所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完善制度。紧紧围绕监督重点,根据市委巡察组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强化对所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良好局面,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