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2015-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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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8日,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2968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10名纪检监察干部分别荣获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在这10名受表彰的纪检监察干部中,有全国劳动模范5名,分别是: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发电厂检修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监处长、高级工程师冯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副行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梁玲(女);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国萍(女);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陈一宇;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伶俐糖厂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农艺师雷才光(壮族)。

       全国先进工作者5名,分别是:中共通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陈丽华(女);中共宿迁市宿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徐保明;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副书记陈启琳;资阳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纪检监察员杜武;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调研处处长高玉洁(女)。(10名纪检监察干部的先进事迹见今日3版)

       据悉,此次大会表彰的2968人中,全国劳动模范2064名,占总数的69.5%;全国先进工作者904名,占总数的30.5%。在此次推荐评审工作中,对推荐的企业负责人(含乡镇企业负责人),统一征求了环境保护、税务、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意见;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统一征求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管理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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