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纪委监委值班制度
来源:新密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2-15 14: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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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实行全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实行委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机关同志轮流值班,委办公室负责排定具体值班安排并及时向机关同志告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实行带班负责制。带班班子成员为值班总负责人,负责协调处理值班期间领导交办的工作事宜。值班人员为委机关全体在岗在职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值班安排(除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及公休假以外),机关同志可自行相互调整,调整结果要向当天带班领导报告,并在办公室备案。

(二)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值班期间,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及副书记(副主任),按领导安排及时处理。

(三)严格落实各项值班要求。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离岗;电话铃响3声以内,必须接听,严禁发生电话铃响过长及无人接听现象;值班人员临时离岗须请其他人员顶替临时离岗未请其他人员顶替的,视为缺岗;严禁擅离职守,严禁呼叫转移,严禁非本单位人员替岗值班;值班人员要处理各类来文、来电,并做好汇报、处理、反馈等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行值班交接制度。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值班室接班,值班人员要把未处理完毕事项详细告知接班值班人员,当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日志上作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

(五)认真落实安全、卫生制度。值班期间实行卫生、安全责任制,值班人员要保持办公室及值班室内卫生干净整洁、机关内无安全事故。

(六)严格责任追究。如因值班人员脱岗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贻误工作的,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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