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客观公正的工作业绩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机关的常态长效管理,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圆满完成,9月16日,新郑市民政局制订下发了机关日常考核办法。
办法从办公环境、服务态度、工作业绩、作风形象、廉洁自律五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评分标准,每个科室或部门基础分值为100分,达不到要求的按评分标准进行扣分,直至分值扣完。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局主要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成员。考核每周组织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汇总,考核结果在机关大屏幕和网站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监督。
办法还对承担政府重点工作、工作业绩比较突出、主动牵头做好涉及多个部门工作等事项规定了加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