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资讯丨健全机制 严格管理 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新郑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2-09-05 09: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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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郑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执纪执法办案主业主责,聚焦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执行、办案保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制度体系,着力破解突出矛盾问题。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姚志刚署名文章《健全机制 严格管理 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在《郑州工作》杂志发布,现予以转发。


健全机制 严格管理

推动审查调查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姚志刚  新郑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2022年以来,新郑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执纪执法办案主业主责,从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体系,在确保办案安全前提下提质增效,全市纪检监察审查调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健全线索处置机制,实行分色分级提高办案效率

  问题线索处置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初一公里”。为防止问题线索处置失范、监管缺位,提高办案效率,针对案件积压问题,一是实行分级分色管理。制定《新郑市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分色分级处置暂行办法》,根据线索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红、橙、黄、蓝、绿”五级,实行领导督办、限期办结制度。如:红色是指“上级交办件、领导批示件、重大负面舆情件、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件”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由市纪委书记负责督办,原则上一个月内办结,复杂的三个月内办结;橙色是指“反映科级干部或党员干部案情重大”等问题线索,由纪委副书记督办,二个月内办结;黄色是指“反映单位党员干部或村组干部”等问题线索,由协管常委(委员)督办,二个月内办结。二是建立提醒督办机制。对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周会商、旬通报、月点评”制度,即:每周协管常委(委员)与分包协作区办案部门进行逐案会商,明确办案方向和进度;每半个月案管室向纪委常委会通报案件进度,对落后部门下发提醒函;每月召开全系统案件推进会,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对排名靠后办案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2022年上半年,新郑市纪委监委下发案件督办提醒函42份,印发情况通报6期,约谈提醒3人,运用分色分级办法处置问题线索303件,按照规定期限办结251件,办结率达83%,案件办理效率显著提高。


  二、健全审查调查机制,实行积案清零发挥震慑作用

  审查调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核心职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受疫情和其他因素影响,截至2022年1月1日,新郑市纪检监察系统有337件已分办问题线索未办结。为进一步健全审查调查机制,快速解决积案清零问题,一是开展积案清零攻坚行动,将2022年确定为办案提升年,明确提出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基本实现积案清零的攻坚目标,开展积案清零大会战。对现有案件逐案建立台账,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同志们办案热情高涨,主动放弃双休日加班加点,办案节奏明显加快,目前已办结积案140件。通过积案清零行动,带动审查调查整体提质增效,2022年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03件,立案80件,党纪政务处分76人(科级干部7人),留置3人,移送检察机关2人。二是强化协作区联动功能。制定《新郑市纪检监察系统协作区执纪执法暂行办法》,在协作区实行“委机关查办重点案、派驻组指定办案、乡镇办纪委交叉办案”工作机制。2022年以来,新郑市乡、镇、办纪委交叉办案12件,派驻组指定办案25件,交叉指定办案取得了破解人情干扰难题和全员练兵的“双丰收”。三是探索不留置直诉新模式。经过研判,对符合“案情相对简单,证据链完整,被调查人主动配合、思想稳定、身体健康,不会出现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妨碍调查的情形”条件的案件,果断实行不留置直诉。如:第一纪检监察室对新郑市王某涉嫌挪用公款问题进行初核,仅有5名工作人员参与,12天把案件调查清楚,王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快速锁定关键证据,防止了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等问题发生,没有采取留置措施,降低了执纪执法成本。


  三、健全审理执行机制,实行评优评差确保质量达标

  案件审理执行是办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是纪检监察机关重要的“关口”“出口”和“窗口”,必须牢牢守住案件质量这道关口,始终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一是发挥优质案件示范作用。制定《新郑市案件质量评查和优质案件评选办法》,举办了第二期优质案件评选,共有30件案件参评,评出优质案件12件。抽调办案人员交叉互评,以评代训提高办案综合能力。二是推行交叉审理严把质量关。制定《新郑市基层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办法》,将全市办案部门划分为两个审理小组,每次分别抽调两名人员进行交叉审理,三个月轮换一次。今年以来运用交叉审理基层案件27件,党纪政务处分27人,培养了一批基层办案骨干力量。三是规范执行程序维护纪律严肃性。出台《新郑市规范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暂行办法》,对案发单位和各主管部门处分决定执行的职责事项进行细化,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各环节规范有序、落实到位。


  四、健全办案保障机制,实行业绩考核形成担当氛围

  党的十九大以来,新郑市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旗帜鲜明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培训,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开展岗位交流活动,从严从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素质。创新开设“清廉新郑·智学课堂”APP线上学习平台,开展“我与法治同行”征文比赛、知识考试、跟班学习锻炼等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二是建立评价机制传导压力。制定《新郑市纪检监察系统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和考核细则,明确办案业绩扣分加分事项,组织中层正职半年工作述职,举办中层副职“亮晒比”活动,把考核压力转变为办案动力。三是开展双向选择充实力量。在新郑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组开展岗位交流、双向选择,主要充实办案力量,纪委监委机关现有办案人员69人,占64.5%。四是严格管控措施确保安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全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体系的通知》,实行谈话场所监管分离,明确各方面的职责任务,严格落实上级对办案安全的各项要求,持续保持办案安全“双零”目标。


  下一步,新郑市纪委监委将全面开展“三标”活动,以更加有为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大力促进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水平,为郑州市纪检监察工作多出彩、出重彩,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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