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基固本推进“三不一体”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来源:新郑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0-09-04 11: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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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郑市委

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强基固本推进“三不一体”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年9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郑州市委和新郑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部署,切实严厉惩治、形成震慑,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打好“组合拳”,放大“三不”叠加效应,着力推动全市以案促改形成制度、成为常态、取得长效,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十一届郑州市纪委五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方针方略指引下,坚持逢案必改、分类施策,注重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共性岗位辐射、向关联单位拓展、向系统领域覆盖、向村组社区延伸,加强统筹联动,强化担当作为,集中精力抓常态、抓重点、抓专项、抓延伸、抓协调,着力在巩固深化、提质增效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基固本推进“三不一体”机制建设,持续净化优化全市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全市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总体要求是落实“386”工作部署即三必开,八必做,六见效。

(一)三必开,即明确三种情形下必须组织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1每个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的案发单位必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2同一系统或领域发生3起(含3起)以上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的必开全系统或专业领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3同一性质或类型发生5起(含5起)以上党纪政务处分案件的必开全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二)八必做,即发、定、查、交、改、建、督、评。

——由市纪委监委做出党纪政务处分的,根据处分类型,向案发单位党组织分级分类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或《以案促改提醒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提醒书),各单位科级以上及关键岗位党员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及以上党纪政务处分制发《以案促改通知书》;一般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制发《以案促改提醒书》。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做出党纪政务处分的,自行安排以案促改。

——案发单位党组织根据收到的通知书或提醒书制定工作方案,收到通知书的,必须组织单位全员参加以案促改;收到提醒书的,可自行确定以案促改人员范围;方案必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漏洞展开,严格按照“五步法”和“1+4”工作法进行,力戒方式方法教条化、内容模式化,对涉嫌危险驾驶罪、治安处罚、赌博等非职务犯罪的案件,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为重。工作方案以红头文件或小红头形式印发,在通知书或提醒书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至指定部门。

——案发单位及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认真查摆剖析根源和存在问题。深挖案件反映出的思想教育、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监督制约、体制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的问题,查找廉政风险点,查摆剖析根源。案发单位对排查出的问题收集汇总后,填写以案促改工作台账问题清单。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和同类岗位干部需撰写自纠自查报告,切实增强剖析整改的针对性。

——以案促改工作台账问题清单经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签字后,在通知书或提醒书规定时间内上报材料至指定部门。

——案发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针对问题清单围绕“改作风、改管理、改监督、改制度”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工作台账,需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整改工作需对账销号,一问题一组材料一销号,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不复发。

——案发单位针对案件暴露和查摆中发现的问题、漏洞短板,建立完善科学完备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靠制度激励约束、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

——按照谁管辖谁督导原则,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案发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并在工作完成后形成监督整改报告。同时,将案发单位整改情况纳入巡察内容,市委巡察机构对以案促改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要形成专项报告,并与市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对接反馈。

——制定《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成效评议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要求,以案促改工作结束后,案发单位党组织需形成以案促改工作总结,并在通知书或提醒书规定时间内上报工作材料,向指定部门提出评价申请。市纪委监委将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推广,对评价为不合格者推到重来,并纳入重点监管。

(三)六见效,即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结合发力,不断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六个方面实效。一是与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相结合,真正在促进决策部署执行上落细、落实、落到位上见实效。二是与机关作风集中整顿相结合,真正在促进改文风、改会风、改作风上见实效。三是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真正在促进党员干部有底线、有担当、有作为上见实效。四是与单位职能职责和中心工作相结合,真正在促进争荣誉、争成绩、争位次上见实效。五是与单位党的建设相结合,真正在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流、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一流、干事创业氛围一流上见实效。六是与一体推进“三不”常态化机制建设相结合,真正在促进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见实效。

三、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一)强化领导。成立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和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和市纪委监委协管以案促改工作班子成员成员全市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协管以案促改工作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和工作专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晰责任。全市各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把深化以案促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协助党委(党组)做好分工范围内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监委要出台与本实施意见相配套工作制度,构建从市纪委常委会到乡镇(街道、管委会)纪(工)委,到村党支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三级责任体系,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根据责任区划分负责责任区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将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集中观摩、交流做法经验,根据各案发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随机抽取开展“回头看”和专项督导,对虚于应付、流于形式的给予问责追责。

(三)成果转化。建章立制是以案促改工作的最终落脚点,要区分不同案件暴露出的重点问题和关键要害,做好分类施策、因事制宜的制度建设工作,注重分析研究权力腐败背后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加强源头治理,推动健全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机制。通过强有力的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强基固本,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思想意识,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

 

附件:1以案促改查摆剖析问题工作台账

2.以案促改通知书问题整改工作对账销号审批表

3.以案促改提醒书问题整改工作对账销号审批表

附件下载:附件1.2.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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