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郑市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55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89人次,占比52.3%;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33人次,占比24.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2人次,占比11.2%;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9人次,占比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