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一手抓“双节”廉政谈话,一手抓“双节”纪律检查,切实履行监督责任。针对“双节”前后,工作人员容易松懈麻痹的现象,对各单位中层领导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纪律松懈、迟到早退、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违规发放土特产等节礼、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从严遏制“双节”各种不正之风蔓延之势。
截止目前,共发现被监督单位工作人员纪律作风问题9人,针对问题开展廉政谈话7人次,下发整改通知1次。被监督单位对涉及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扣除1个月绩效工资,并在其单位大厅张贴通告进行警示教育。
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运用多种监督检查形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为驻在单位打造“廉节”防火墙。一是认真制定检查预案。9月17日,该组召开“双节”作风建设检查专题会,学习市纪委监委《双节作风建设检查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本组双节期间检查监督预案。二是强化会议监督运用。督促并列席各驻在单位“双节”廉政谈话会,传达“双节”廉政要求,为每位干部拉好警戒线。三是夯实检查结果运用。采取随机察访、现场查看、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驻在单位对节前工作纪律进行检查,重点是对工作期间请假外出不登记、上班工作纪律、公车管理、公务灶管理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向没有制定《外出登记制度》、公车管理不规范的单位提出整改建议。
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
中秋、国庆临近,为强化节日期间纪律作风,驻市环保局纪检监察组紧盯时间节点,严防“四风”反弹。严明廉洁过节纪律。督促监督单位召开“双节”廉政谈话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党风廉政教育,切实把好“廉洁关”,确保驻在单位党员干部风清气正过“廉节”。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监督单位是否存在公款接待、工作日饮酒;是否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是否违规发放土特产、月饼、补贴、奖金等节礼;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等违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对在节日期间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持续释放“反对四风”高压态势。
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中秋、国庆“双节”前夕,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主动履职,持续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督促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强化检查抓监督。采取明察暗访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督单位持续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重在检查是否存在公车私用、大吃大喝、公款送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现象。严格执纪真追责。紧盯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执纪追责情况进行再督查,重点查看对五一、端午期间以及日常纪律作风检查中查出的违纪人员是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处理到位。寄语廉洁敲警钟。通过LED标牌、微信、短信、邮箱等方式寄语廉洁祝福,弘扬清廉过节良好风尚,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引导监督单位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廉洁过双节。
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
驻市农委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采取有力措施,早打“预防针”,严防“节日病”。加强廉政教育,明确纪律红线。督促各驻在单位组织召开“双节”期间廉政谈话会,在欢庆双节的同时,守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底线。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监督管理。分批次对驻在单位中层进行廉政谈话,为廉洁过节打好“预防针”;对驻在单位公车封存和节假日值班表进行报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正风肃纪。成立监督检查组,重点检查各单位双节前后工作纪律、公务车辆停放使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确保驻在单位“双节”期间风清气正。
刘河镇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利用镇、村干部大会,重申“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同时,利用微信工作群转发廉政微视频,向镇全体党员干部发出节前温馨提醒,筑牢镇、村干部思想防线,增强镇、村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廉政谈话,敲响警钟。召开中秋国庆节前后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对镇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开展节前廉政谈话,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紧绷廉洁纪律这根弦。严明纪律,强化督查。镇纪委与镇督查办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双节期间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督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严防“节日病”发生。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相关违规违纪问题,此项监督检查将持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