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一名党员,因一时贪念,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愧对党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更愧对社区群众对我的信任和支持……”经受近一个月的内心煎熬,最终收到“双开”处分决定后,荥阳市索河路街道成皋社区原主任蒋某瑞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这是一起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身份证明材料,骗取国家低保资金的典型案例。”负责此案的荥阳市纪委监察委案件主办人说。
事情还得从10年前说起。2007年3月,蒋某瑞还是荥阳市索河路街道成皋社区的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到邻镇,看我实在太忙,就又回来帮我照看孩子,日夜操劳。”蒋某瑞对母亲的付出看在眼里、记在心中,“那时我正负责上报低保,于是便想尽点孝心,帮母亲办一份低保,也好改善生活。
“她母亲一不是城市户口,二不在索河路街道居住,根本不符合资格。”案件主办人介绍说,为了“符合”申报要求,蒋某瑞伪造了母亲黑某某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甚至将母亲虚构成丈夫去世、无子无女的“独居”老人。
“一开始,我也担心被查出来,每次领取补助都有一种‘偷’的感觉。”蒋某瑞回忆说,“后来心想就这点补助,还会出事?慢慢就放下心思。”
2014年10月,荥阳市民政部门对全市低保资格进行复审。“这时我已任社区主任,自认为更不会出事了,就将原来的一套虚假材料再次报了上去。”
于是,蒋某瑞一错再错,帮助母亲再次获取了低保资格,共违法骗取国家低保资金44329元。今年6月,蒋某瑞被荥阳市纪委监察委立案调查,因还有其他违纪行为,最终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孝心之名掩饰贪欲之实,再心存侥幸,终酿成大错。”荥阳市纪委监察委有关负责人一语中的,“说到底,还是党性不纯、律己不严。”(刘玲 邵家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