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管理,严肃编制、财政、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突出问题,中共荥阳市纪委机关、中共荥阳市委组织部、中共荥阳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共同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该工作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至8月31日,治理范围为全市各级机关及各类事业单位,全市所有村级组织。专项治理重点如下:
一、受党纪政务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调整工资(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待遇等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非单位选派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仍占用编制、领取工资的;
三、请病(事)假人员工资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经批准,长期不在岗、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四、已调离荥阳,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五、已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待遇的;
六、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七、私自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含政务辅助人员);
八、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工资的;
九、2017年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发现问题有所反弹的;
十、其他“吃空饷”行为。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下列方式,对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为0371—64662233、64663300,举报邮箱为xysjwpzzx@126.com;也可通过手机扫描下方荥阳市乡村振兴“智慧监督”平台小程序码,选择“您点题,我答卷”栏目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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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