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五个不准”纪律规定
来源:荥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时间:2020-11-05 19: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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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准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2.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和干扰办案;

3.不准越权插手案件处理、干部人事和微观经济活动;

4.不准泄露工作秘密、擅自处理问题线索;

5.不准打着纪委的旗号耍威风、搞特权、办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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