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荥阳市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及《荥阳市巡察整改情况后评估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近日,由市委巡察办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组成立监督检查组,对五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的16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和8个村级党组织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监督检查。
本次监督检查通过核实整改报告、查阅资料、问卷测评、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了解整改方向、内容、措施,掌握整改事例、数据、成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将此次整改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考评体系,不断提升巡察整改质量和效率,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化、规范化。(市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