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崔庙镇原副镇长曲新海在治理非法采矿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曲新海在分管崔庙镇工业工作期间失职失责,两次对荥阳市长电话室转办“关于崔庙镇非法采矿人员梁某奎非法采矿相关问题”的回复材料把关不严,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期间,曲新海多次不正确履职,向梁某奎传递消息,帮助梁某奎逃避查处;并接受梁某奎请托,出面协调媒体隐瞒企业负面报道。此外,曲新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曲新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并调离原单位。
2.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四中队负责人宋志磊在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宋志磊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四中队负责人期间,不正确履职,在多次接到崔庙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上报的非法采矿人员梁某奎非法采矿的问题线索后,未及时立案处理,致使梁某奎非法采矿现象长期存在,造成严重损失。此外,宋志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宋志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索河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宋晨升未正确履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2008年,索河街道城关村西关组原组长许某某通过宴请村组人员、发放承诺书、逐户通知群众进行拉票等方式非法当选为城关村村委主任,宋晨升作为索河办第六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在负责城关村2008年村委换届选举工作期间,未正确履行职责,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8月,宋晨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