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全面推进问题线索大起底,迅速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查处了一批“蝇贪蚁腐”。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高村中心卫生院原会计李宏业贪污公款。2020年1月至2023年12月,李宏业利用职务便利,以收到卫生院收入后不全额上交的方式,多次侵吞公款共计237.44万余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或偿还债务等。2024年5月,李宏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高山镇石洞沟村党支部原副书记付长来套取补助金。付长来利用职务便利,将上级拨付高山镇石洞沟村植树造林补助款6.84万元,分别转入5名村干部账户,后统一将补助款取出,交该村党支部原书记付学军(已判刑)支配使用。付长来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4年5月26日,付长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乔楼镇狮村村委委员李利平收取群众感谢费。2016年5月、12月,李利平利用职务便利,在为村民开具关系证明材料、办理拆迁手续时,分两笔共计收取村民感谢费4000元,用于其个人消费。2024年5月22日,李利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案例问题涉及群众最关心最贴近的民生领域,啃食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损害的是基层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自觉践行为民宗旨、涵养为民情怀,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真心实意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守民心”的政治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关于集中整治的重要部署上来,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顺畅协调联动,把集中整治纳入到全面工作中部署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紧盯本系统本行业侵害群众身边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整治整改,合力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当前形势和任务,聚焦整治重点,强力推进办案,狠抓纠风治乱,重点解决一批顽瘴痼疾,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以超常措施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以最扎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